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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送法律的配送中心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29 17:26:44 浏览:0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从事货物集货、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并组织对用户送货等物流活动,其对物流进行综合管理、控制、调配,有效地保证了商品流通。配送中心连接了生产与消费的流通部门,利用时间和场所创造了效益。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配送中心的建设是一项投资相当大的系统工程。建设一个配送中心,必须十分清楚建设的原因、作用,做好规划与设计,选地与布局以及进行设备配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配送法律的配送中心是什么?

  一、配送中心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配送中心是指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场所或组织。

  配送中心应当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①主要为特定的用户服务;

  ②配送功能健全;

  ③完善的信息网络;

  ④辐射范围小;

  ⑤多品种、小批量;

  ⑥以配送为主,储存为辅。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从事货物集货、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并组织对用户送货等物流活动,其对物流进行综合管理、控制、调配,有效地保证了商品流通。

  配送中心连接了生产与消费的流通部门,利用时间和场所创造了效益。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配送中心的建设是一项投资相当大的系统工程。建设一个配送中心,必须十分清楚建设的原因、作用,做好规划与设计,选地与布局以及进行设备配置等。

  二、配送中心的分类。

  依据流通阶段及运营主体的标准,配送中心可作出以下分类:

  1、依据流通的不同阶段划分。

  商品的流动是从生产地经流通渠道到消费地的过程,即整个商品流通渠道的流动过程。根据物流配送中心在流通渠道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可以有多种物流配送中心形式。

  具体地讲,有位于生产地附近属于制造商的物资调动或产品存放的物流配送中心;有处于生产地与消费地之间,属于广域厂商或批发商的流通配送中心;有位于消费地附近,隶属于批发商或零售商的旨在为零售店铺服务的商品配送中心;也有面向不特定的大量消费者,从事商品送达功能的运输配送中心。

  2、依据不同的运营主体划分。

  一般而言,物流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管理、运营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厂商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商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和零售商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在这类物流配送中心内,物流业务是由厂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直接从事的,即他们在负责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同时,也全权负责商品物质流动或管理的事务,而且物流配送中心的基础建设(如土地购买、设施建设等)和相关的投资都是由他们独资进行。

  显然,这种形式的物流配送中心在利益上表现为厂商、批发商或零售商能对商品流动、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但问题是相应的成本较高,这不仅表现在建设成本高昂,而且也反映在管理费用居高不下。为此,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出现了由第三方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厂商、批发商或零售商委托他们来从事商品物质运动的管理。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物流配送法律的配送中心”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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