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原则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企业、公民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就是国民待遇原则。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
世界贸易组织(英语: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中文简称是世贸组织,在摩洛哥的马拉
喀什市于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被誉称为“经济联合国”。
本期大
律师网小编将主要从“什么是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这一问题对您进行讲解。
国民待遇原则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
民和企业与其国内企业、公民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就是国民待遇原则。
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
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服务或商品与进口国国内服务或商品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外国产品进入到另一成员方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同的本国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费用,在关于商品的国内销售、运输、购买、推销、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关税减让原则:通过关税减让,降低关税,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经过多边谈判在互惠基础上达成的关税减让任何成员方都无权单方面,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某成员方在特使情况下要提高本国关税,必须与有关成员方谈判,并给予赔偿。
原则特点:
1、由于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则有所不同。
2、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知识产权在进口成员方境内享有的待遇。
3、外来对象不低于本国相同对象的待遇,但允许高于。
目的: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国内税收
和政府管理措施方面享有同样的待遇。避免用国内税及费用等办法来抵消关税减让效果。
原则内容:
第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第二,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
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加工、混合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
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定量规定或费用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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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