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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贿)会见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1-25 17:25:34 浏览:0
  一、受贿案件会见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 通讯地址:xxx市xxx路xxxxx广场x幢x单元 联系电话:xxxxx 申请事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被拘留(逮捕)。我接受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特别是那些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正处于被羁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他们在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时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当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后,认为若不会见律师即被调查对自己不利,故而会按照要求书写职务犯罪会见申请书,请求会见律师。那么刑事案件(受贿)会见申请书格式是什么?如果你也想要了解的话,可以阅读下文,大律师网小编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一、受贿案件会见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

  通讯地址:xxx市xxx路xxxxx广场x幢x单元

  联系电话:xxxxx

  申请事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被拘留(逮捕)。我接受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现拟会见该在押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申请,请予以许可。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新刑法受贿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一)个人受贿数额的认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受贿罪的性质认定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规定: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受贿)会见申请书格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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