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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属于哪种行为?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1-08-18 15:22:00 浏览:0
  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或事,有些人会选择进行举报。作为政府机构,应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信息,不泄露给外人。那么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属于哪种行为?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如何维权?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属于哪种行为

  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二)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应当配备保密设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场所。

  (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四)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五)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六)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十条 举报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严格管理举报网站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更换。

  利用检察专线网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通过网络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如何维权

  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举报、检举、控诉的权利,公民享有举报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部门等举报违法犯罪事件或者侵害社会公公利益的事件。

  《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的;

  (二)应当制作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采取,导致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截留、侵占、私分、挪用举报奖励资金,或者违反规定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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