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交通行政许可流程图及申请手续

发布时间:2018-01-29 17:56:02 浏览:0
  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交通许可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实施机关收到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交通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实施机关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以上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 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chanchan)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