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进行公证。
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二、公正申请材料:
1、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4、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
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6、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重点审査:
1、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2、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
3、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
4、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
5、当事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6、是否遗漏了合法继承人,避免因为疏忽而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引起纠纷。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