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提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并办理公正手续。
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1、证明法定继承人关系成立的证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证明是被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证明遗嘱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下: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公正遗嘱的,应当提交公正机的公正书;代书遗嘱的,应当提交代交遗嘱书自书遗嘱的,应当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时间的自书遗嘱书。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提交录音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厉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嘱的,应当提供两个以上无厉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
请注意,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不是同一概念;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般指相对价值最大的遗产所在地。若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有原告针对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分别就不同遗产向不同的法院起诉,那么是不是就由两个法院分别审理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也就是说,同一个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案件不应拆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一审法院审理,当然结案后又发现有其他遗产的不在此限。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继承纠纷案件如何举证?继承纠纷案管辖法院怎么定?”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