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印花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印花税=凭证所载应税金额×适用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印花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印花税额=应税凭证件数×试用单位税额。
一、印花税计税依据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类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税总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执照、专利证、房屋产权证等,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按凭证或账簿的件数纳税。
二、印花税具体行业计税方法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