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
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如犯罪分子前罪是抢劫罪,后罪是抢劫罪或者盗窃罪,此时是累犯。如果犯罪分子前罪是抢劫罪,后罪是失火罪,则此时不是累犯。
2、刑度要件
前后两罪都必须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因此,如果前罪被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那么无论后罪被判处什么刑法,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地,若前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则也不能成立累犯。此处所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人民法院最后确定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要件
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其中“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就是说,主刑执行完毕5年之内又犯罪的,即使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仍可构成累犯。所谓“赦免”,是指受到特赦减免。此处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4、年龄要件
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如果犯前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即使犯后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也不能构成累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四个要件都满足才成立累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
构成特别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个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能构成特别累犯,或者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那么不管行为人被判刑罚的是轻是重,再犯后罪的时间是否在5年内,都成立特殊累犯。
此外,如果行为人前后两罪有其中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时虽然不成立特殊累犯,但是若行为人满足普通累犯的四个构成要件,那么行为人还是可以成立普通累犯。
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累犯与再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不时间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