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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7-12-07 15:00:45 浏览:0
  刑法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是我国非常严厉的一种刑罚,仅次于死刑。无期徒刑是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该如何计算?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

  以上就是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在线免费律师。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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