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电子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8-10-31 22:17:48 浏览:0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电子遗嘱有法律效力吗?请看下文。

  电子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卢某兄弟三个,大学毕业都工作在外地。老大、老二均已娶妻生子,只有小弟至今未婚。小弟工作在西北山区,条件艰苦,工资收入低。父母一直对他放心不下。今年父母双双病逝,逝世前他们通过电子邮箱给三个子女发过一封关于房屋等价值100万遗产的处理函(遗嘱)。写明上述遗产在他们走后归小儿子所有,注明了年、月、日,并有亲笔签名。父母走后,清理父母的遗物,他们一直没有找到这份电子遗嘱的手稿。那么,这份电子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电子邮件是指通过电子等方式产生、传递、接收或储存信息的方式,是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之一种。根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只规定了五种有效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没有电子遗嘱的规定。因此尽管电子邮件属于书面证据的一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电子邮件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便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注有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构成要件、电子签名已经第三方认证并非伪造,也不能认定该电子邮件遗嘱为有效的遗嘱。因此,卢显竹父母的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时,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据此,本案可以由哥三个协商,尽量遵循其父母的遗愿处理。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