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例
爷爷在生前曾立下遗嘱,把其中一处房产分配给小姑,并且写明除了小姑其他人不得继承,小姑最近因为病情恶化去世了,小姑还没有结婚没有丈夫孩子,所以小姑去世后这处房产的继承人就没有了,但是爷爷遗嘱又写明了这处房产其他人不得继承,请问在没有了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我父亲和其他的叔叔伯伯还能继承吗?
律师分析
法律上只认定死亡顺序,因为你的小姑在你爷爷之后死亡的,所以说是作为你小姑的遗产进行遗产分配。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遗嘱继承人没有了的情况下,直系亲属还能继承死者遗产吗的全部内容,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服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