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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流程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30 14:59:14 浏览:0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 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听证笔录等,一同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流程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大律师网小编将在本篇为您详细解说,欢迎前来参阅!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流程有哪些?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 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听证笔录等,一同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也就是说如果有关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行 政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协调或者行政裁决的方式解决

  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相关内容,如果您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火速前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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