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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法定河北省夜班津贴有多少?

发布时间:2020-04-22 09:42:25 浏览:0
  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为例生产经营需员工夜间上班,我们正常人的生物钟都是白天活动夜晚睡觉,这夜晚上班,对员工身体肯定有影响,因此,我国很多地区出台了夜班津贴。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年最新法定河北省夜班津贴有多少?

2020年最新法定河北省夜班津贴有多少?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

  (冀劳社[2008]5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冀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要求,现就调整提高我省企业岗位津贴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津贴标准。本次调整提高标准的岗位津贴是结合我省原有的岗位津贴范围和现实企业生产作业特点而制定的。具体岗位津贴标准及适用范围见附表。

  本通知规定的行业及岗位以外的岗位津贴,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和承受能力,本着关爱职工,收入分配向苦、脏、累、险、害一线岗位倾斜的精神,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夜班津贴标准。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个小时以上)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

  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10元/班。

  三、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发放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在岗职工,按实际出勤工作班数计算。

  四、岗位津贴和夜班津贴是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岗位、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或特殊劳动消耗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企业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发放的津贴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各种津贴支付规定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按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予以纠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劳动监察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五、资金列支渠道:因执行本通知规定而增加的工资支出,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今年在基数外单列,以后核入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相应增加协商总额;其他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六、本通知所列各项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夜班津贴和加班的区别是什么?

  1、《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2、如果白天工作达8小时,晚上还要上夜班,那么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资标准算,周末按工资标准的两倍算,法定节假按工资标准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出时间限制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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