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集体组织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的。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宅基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权的完整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且房屋的权与土地的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就必然会相互牵制。
2.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城镇居民如果要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进行。宅基地过户时需要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交纳征地的费用,还要给国土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给财政部门交纳土地占用税、契税及其他税费等等,后再由国土部门给你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