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官费:申请费900,实质审查费2500,公布印刷费50,共计900+2500+50=3450元。
公布印刷费50元无减缴优惠,对于符合减缴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减缴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需缴纳的费用为:
单独个人:只需缴15%,即(900+2500)×15%+50=560元
单独单位:只需缴15%,即(900+2500)×15%+50=560元
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个人: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单位: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单位和个人: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2、授权阶段:
登印费:专利登记费200,公布印刷费50,专利证书印花税5元,总计255元,没有减缴优惠。
授权当年的年费:申请日起3年内授权的,授权当年年费全额900;申请日起第4-6年授权的,授权当年年费全额1200。授权后6年内年费可享受与申请时相同比例的减缴优惠。
举例:某公司申请一个发明专利,符合减缴条件,在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缴纳官费560元,第二年授权了,授权时再缴纳255+900×15%=390元。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9、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PCT业务专栏(www.sipo.gov.cn/ztzl/ywzt/pct)中提供的信息。
10、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申请附加费及宽限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恢复费。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译文提出改正的,应在提出译文改正的期限内缴纳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必要时,应在专利局通知书中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其他费用的缴纳期限与国家申请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