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的辩护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认定时,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就是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可以认定,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考察:
一、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
二、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存在上述纪要中罗列的7种情形;
三、是否在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认定,有直接主观认定和间接客观推定两种方式。但是被告人多数情况下不会在供述中承认自己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靠间接推定来判断行为人的诈骗目的。
间接推定需要保证基础事实的真实性,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来查明基础事实。在推定过程中,审判人员无疑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因此更需要慎重,通过科学的认定模式,也就是综合考虑,全面分析,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既要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审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
在诈骗案件的辩护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认定时,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就是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可以认定,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考察:
一、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
二、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存在上述纪要中罗列的7种情形;
三、是否在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认定,有直接主观认定和间接客观推定两种方式。但是被告人多数情况下不会在供述中承认自己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靠间接推定来判断行为人的诈骗目的。
间接推定需要保证基础事实的真实性,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来查明基础事实。在推定过程中,审判人员无疑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因此更需要慎重,通过科学的认定模式,也就是综合考虑,全面分析,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既要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审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号),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进行诈骗罪认定过程中,法院和法官对于刑事审判在经济活动中作用的认识也非常重要。如果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认为商业活动中风险自担和市场主体地位,强调刑法调整的不得已手段,坚持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那么不认定诈骗罪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坚持刑法对经济活动的保障功能,坚持保障公平正义,体现对合法利益的保护,那么因为交易对方客观上造成了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诈骗罪的可能性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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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an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