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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什么意思?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8-05-24 10:40:27 浏览:0
  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运营,需要申请破产的时候,债权人就需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了。但是债权的行使也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这就分为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那么,究竟债权人什么意思?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针对以上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了解!

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优先债权人

  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

  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二、什么是普通债权人

  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

  三、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

  1、公司破产后

  优先债权人依法得到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普通债权人则是在偿还了优先债权人后得到剩余补偿金。如没有剩余则不补偿。

  2、对应人不同

  优先债权人是指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3、所能行使的权利

  优先债权人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也有拒绝的权力,但普通债权人没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只有被动接受。

  4、法律上的表式

  优先债权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表明语句概括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表述语句存在分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债权人什么意思?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您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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