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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如何界定?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10 16:06:10 浏览:0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符合条件的债务可以进行抵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债务抵消如何界定?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欢迎大家阅读了解详情,希望有所帮助。

债务抵消如何界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债务抵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同时,债务人也同样对债权人享有同种类的债权,通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到债的消灭的状态

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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