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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诉讼怎样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8-05-16 14:31:37 浏览:0
  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债务诉讼怎样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跟随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阅读了解。

债务诉讼怎样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债务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被申请人为案件的当事人;

  2、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

  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

  4、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

  5、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6类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2)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5)银行账户:有明确的户名、开户行、账号;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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