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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撞人后逃逸 警察还是找到了她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9-21
导读:大家都知道,驾驶汽车撞了人逃跑,属于肇事逃逸。那么骑自行车撞人后逃跑呢答案是同属肇事逃逸。昨天,记者获悉,成都交警四分局破获了一起自行车撞人逃逸的案件,嫌疑人刘某某已经被挡获,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

大家都知道,驾驶汽车撞了人逃跑,属于肇事逃逸。那么骑自行车撞人后逃跑呢答案是同属肇事逃逸。昨天,记者获悉,成都交警四分局破获了一起自行车撞人逃逸的案件,嫌疑人刘某某已经被挡获,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据交警四分局事故大队民警张军介绍,事发在8月6日的早晨,市民刘女士骑车正常行驶至磨底河桥时,突然被迎面逆行而来的一辆自行车撞倒,导致刘女士右手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女士提出报警处理,谁知肇事方竟然骑上车就跑,转眼便没了踪影。

刘女士立即报了警,张军和同事范东立即展开调查,但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无法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身份,民警只得从其逃逸方向,一路进行摸排。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在肇事之后,沿清溪东路向石人小区逃窜,在小区内穿行,试图躲避天网监控,绕行了近两个小时之久。尽管嫌疑人十分狡猾,但警方并没有放弃,经过长时间摸排,很快锁定了其身份。8月16日,在上门挡获嫌疑人之后,嫌疑人刘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刘某某供述,8月6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她欲前往荣德体育广场办事,骑着自行车沿抚琴西路方向一路逆行,在磨底河桥处,与刘女士正常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倒地受伤。在刘女士提出报警处理后,她选择了逃逸。

刘某某以为,只是一起小小的自行车撞人,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加上她选择了长达两小时的绕行,警方会失去耐心,不会再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事实证明她错了。办案民警张军表示,无论是机动车肇事逃逸或是非机动车,只要接到受害人报警,警方一定会一查到底。目前,受害人刘女士已接受治疗,初步诊断为右手掌骨骨折,在当天下午进行了手术,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张军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驾驶机动车或是非机动车,都要注意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本报记者 何良

律师说法

若受害人构成重伤 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肇事逃逸者刘某某的这种行为会导致何种后果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骑自行车也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若不守法肇事逃逸,受害人未构成重伤的情况,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若受害人构成重伤的情况下,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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