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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口罩 成都一公司被罚1413万并追究刑事责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15
导读:从山西购进上百万只假冒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销往湖南、重庆等地,非法牟利50余万元,发这样的疫情财终将受到严惩,该当事人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没1413万元,并将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4月10日,成都市市场监......

山西购进上百万只假冒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销往湖南重庆等地,非法牟利50余万元,发这样的疫情财终将受到严惩,该当事人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没1413万元,并将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4月10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整个行动期间的战果,并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1月28日,成都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四川诺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卖假冒伪劣口罩。这一线索立即引起执法人员高度警觉,第一时间联合市、区公安局经侦人员提前研判,精准分析案源线索,制定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执法作战方案。

1月30日执法人员最终锁定当事人行踪,赶赴现场后在其住所一举查获大量假冒口罩和销售凭证,证据显示假冒口罩流向全国多地。鉴于案情重大,上级部门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专案组正式立案调查,并由省局挂牌督办该案。

在省、市局的大力指导下,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经侦部门密切合作,在最短时间内厘清案件来龙去脉,向河南、山西、湖南、重庆多地调查取证,最终案情水落石出。

据介绍,在疫情暴发期间,当事人瞄准口罩商机,从山西华天宝利贸易公司和个人手中,购进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01万只,货值金额130万元,销往湖南、重庆等地。该口罩均为标有假冒飘安和卫安商标且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当事人从中非法牟利50余万元。

历经两个月,在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各地执法部门纷纷收网,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案件调查终结,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口罩,罚没款合计达1413万元。同时成都市公安局对当事人涉嫌明知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行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XX商报

原标题:卖假口罩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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