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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7
导读: 为积极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快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积极与旗人民法院协调,加强对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实现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阿旗司......

为积极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快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积极与旗人民法院协调,加强对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实现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阿旗司法局在阿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和诉前调解室。创造性的开辟了一间集接待、调解、庭审的三合一多功能调解室,充分体现了能调即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理念。

二是依托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将立案权限交于基层法庭的前置改革,树立调解优先工作机制。在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接待办公室,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办公。凡是到法庭来申请诉讼立案的,都先由调解接待办公室进行接待登记。根据案情把案件分成三类:案情简单的,可通过说服当事人利用调解组织化解纠纷;案情较复杂的,可通过调解组织和法庭联合进行调处;案情复杂的,调处不了或当事人不接受调处的,在通过走诉讼程序解决纠纷。通过这一工作机制,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诉调对接,大大减少了诉讼案件,这不但降低了人民法院的立案数量和群众解决纠纷争议的成本,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人民调解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的宗旨和理念。

三是夯实诉调对接工作基础,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院退休人员、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等人员的作用,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选派擅长调解的法官和辅助人员参与诉讼调解,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名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 两员互聘 等方式,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职业素质。

四是建立诉调对接经费与工作绩效衔接机制,为诉调对接经费落实提供制度保障。由旗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财政预算,推行个案补贴制度,明确补贴标准、经费渠道、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发放程序等,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社会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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