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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出资171万元为建卡贫困户购买农村扶贫小额保险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6
导读: 近日,笔者从县扶贫办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创新扶贫开发模式,逐步建立防止农村贫困人口致贫返贫的政策体系,今年,我县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仍以贫困户为单位参保,保费由去年的每年每户70元增加到......

近日,笔者从县扶贫办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创新扶贫开发模式,逐步建立防止农村贫困人口致贫返贫的政策体系,今年,我县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仍以贫困户为单位参保,保费由去年的每年每户70元增加到90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70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忠县支公司让利优惠每户20元。为此,财政扶贫资金及人寿保险公司让利总额将达171.324万元。这一惠民政策将覆盖全县29个乡镇19036户建卡贫困户,惠及63064名贫困人口。
据介绍,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作为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意外伤亡、伤残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今年的参保对象为全县所有建卡贫困户,包含去年已脱贫和今年新进入的贫困户,但已调为一般农户的即不符合贫困条件的购买好车、公职人员、拥有企业股票和购买商品房等“四类人员”不包括在内。
该保险责任主要为农村扶贫对象提供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保险保障,并提供疾病身故的保险保障。其赔付标准为投保人死亡或伤残的赔付费为4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赔付最高为3000元/人,疾病身故赔付费为600元/人 。
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2016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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