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例分析公诉机关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5年3月16日被南通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辩护人周勇,江苏南通天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万军,江苏金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陈某,男。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5年4月13日被南通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辩护人徐健、蔡继白,江苏南通健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通检刑诉[2005]0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5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 【 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