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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更新时间2021-04-16 更新3篇文章 被阅读0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为: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期限主要包括:当场认定、当场调解、24小时内、1日前、2日内、3日内(3日前)、5日内、7日(7日内、7日后)、10日(10日内,10日后)、14日(两周)、20日内、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1年(一年后)和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限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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