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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案例

更新时间2020-11-06 更新2篇文章 被阅读0

滥伐林木的行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都不知道滥伐林木回构成犯罪,不知道严重到要坐牢。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讲解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例,希望大家阅读完后对滥伐林木罪有所了解。

    滥伐林木罪是否涉及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非法采伐处罚?滥伐林木罪主要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虽持有许可但超过许可范围大量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该罪行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则特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或者其它林木的行为。此罪行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更直接破坏了珍稀濒危植物资源。当行为人在滥伐林木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那么他的行为就同时满足了上述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根据其具体行为和后果,分别或择一重罪论处。【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 ...... 【 浏览全文 】

    滥伐林木罪案例分析被告人阳谋,1953年4月10日出生,出生地福建省清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建省清流县东华乡下戈村荷林4号。2003年4月2 日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清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现在清流监狱七大队服刑。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以清检林诉(200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阳谋犯滥伐林木罪,于2004年3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4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翊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阳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5月10日,被告人阳谋以3500元的价格向清流县东华乡下戈村买下该村集体所有的“坝山坑”山场使用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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