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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规定

更新时间2019-12-09 更新10篇文章 被阅读0

犯罪人员的个人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性的收为国有的财产刑罚,只适用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人员的一种刑罚方式。根据《刑法》第59条、第60条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既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部分财产;要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确定没收全部还是部分个人所有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没收财产偿还的必须经过债权人请求偿还。依据《司法解释》犯罪人员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合并执行;处没收全部财产就只有执行没收财产刑。

    法律中何种情况允许没收个人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犯罪分子的财产,如果与犯罪行为有关,或者是由犯罪行为所得,可以被依法没收。例如,涉及贪污、受贿、贩毒等严重犯罪时,法院可能会判决没收犯罪所得或者用于犯罪的财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对逃避税收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追缴欠税并没收非法所得。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 【 浏览全文 】

    没收财产需经过哪些法定程序?1.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所得或者其他应当追缴的涉案财物时,应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对于可能被用于犯罪或犯罪收益的财产,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才能采取临时性处置措施。2.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侦查机关提出的没收意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将随案移送人民法院,并在起诉书中写明没收请求。3. 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没收财产的请求进行独立审查和判决。只有当确证该财产为犯罪所得或者与犯罪有关,且无法找到权利人或者权利人放弃所有权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予以没收。同时,法院的没收决定必须公开宣告,并告知当事人及 ...... 【 浏览全文 】

    没收财产范围包括哪些?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 ...... 【 浏览全文 】

    2019犯哪些罪会被判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 ...... 【 浏览全文 】

    没收财产的适对象包括哪些?1.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 ...... 【 浏览全文 】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以弥补因其犯罪造成的损失,同时断绝其犯罪活动的经济来源。没收财产,属财产刑刑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不得没收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人的财产,仅以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为限,包括犯罪人的债权等在内全部个人所有的财产。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有两种情况:一、其共有财产中属犯罪分子应有的一部分,如犯罪分子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二、属犯罪分子个人应有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个人出资购买的股票等。没收财产时,应严格区分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及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与其妻共同出资购卖的房产、其妻的生活必需品等,在没 ...... 【 浏览全文 】

      没收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根据刑法第59条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时,既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至于是没收全部财产还是没收部分财产,要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确定。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但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安定、贯串罪责自负原则。根据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的正当债 ...... 【 浏览全文 】

      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这一条与1979年刑法第55条、56条所规定的没收财产刑相比增加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的规定,体现了现行刑法的进步性人道性在刑法分则中,可以适用没收则产的犯罪有如下几类:(1)危害国家交全罪刑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人 ...... 【 浏览全文 】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本条共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没收犯罪分子部分还是全部财产的规定。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属于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犯罪,才能适用这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 ...... 【 浏览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关于适用附加刑的问题: 促使毒品犯罪分子敢于冒坐牢、杀头的危险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其动力就在于牟取非法暴利。因此,依法给毒品犯罪分子以经济上的惩罚,也是我们遏制毒品犯罪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我国刑法规定,对毒品犯罪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次《决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规定了并处没收财产或并处罚金,将原来选择性的并处财产刑,修改为在判处毒品罪犯主刑时,必须同时判处相应的财产刑。过去,对毒品犯罪判处财产刑的较少。据统计,1988年全国法院判处的贩毒罪犯并处财产刑的只占6.5%,1989年占10.5%,1990年仅占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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