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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

更新时间2020-10-29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

    罪犯权利在假释中如何保障?1. 平等对待与非歧视原则:假释罪犯作为公民的一部分,享有宪法赋予的平等权。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应因其犯罪前科而受到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 知情权与参与权:假释罪犯有权了解假释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假释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同时,他们有权参与与自身权益相关的社区矫正活动安排、教育改造计划等决策过程。《社区矫正法》第15条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3. 辩护与申诉权:若假释罪犯认为假释决定存在 ...... 【 浏览全文 】

    破坏交通信号灯应联系哪个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拘留。【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交通设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 ...... 【 浏览全文 】

    假释条件有哪些规定?1. 罪犯必须已经服满原判刑期的一半或者以上,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须服刑10年以上。2. 在服刑期间,罪犯需要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和改造表现,没有重大违规行为。3. 对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有可能再次犯罪的罪犯,一般不考虑假释。4. 假释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包括监狱的初审、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复审以及人民法院的裁定。5. 对于老年、病残等特殊群体,法律也给予了特殊的假释考虑。【相关法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 【 浏览全文 】

    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的“设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其他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其他交通设施”是对前述列举之外的交通设施的概括性描述,应当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交通工具停靠站、停车场、收费站、道路隔离设施、交通安全监控设施、交通指挥调度设施等一切与交通运行安全直接相关的设备和构造物。【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其他交通设施,足以使 ...... 【 浏览全文 】

    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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