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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法律

更新时间2018-03-31 更新11篇文章 被阅读0

物流业正向着规模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方向飞速发展,国家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新政策为物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以及目前物流法律法规的分散性和滞后性,物流企业在经营中面临大量的法律风险。因此,切实加强物流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物流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您知道物流仓储有哪些法律风险吗?下面,大律师网为您介绍。

      仓单是指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仓单记载事项。仓单记载事项仓单虽然不是仓储合同本身,但其记载的事项直接体现了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仓储合同存在以及合同内容的证明,因此对于仓单的记载事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合同法》第386条的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存货人是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是仓单的第一个权利人,因此仓单上必须载明存货人的最基本信息。存货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名称应写全称。存货人为自然人的,则应写明姓名。(2)仓储物 ...... 【 浏览全文 】

      仓单是指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仓单转让的特殊性。物流仓储法律仓单转让的特殊性:仓单转让的特殊性基于仓单的相关性质,仓单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转让,仓单持有人享有原存货人享有的相应权利,如仓储物提取权。但仓单毕竟不同于实际的货物,其转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仓单必须经背书转让。仓单的背书,是指仓单持有人以转让仓单权利为目的,在仓单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387条的规定,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可见,仓单的转 ...... 【 浏览全文 】

      仓单是指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仓单的法律性质。物流仓储法律仓单的性质:(1)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表示一定商事权利或具有财产价值的书面凭证。根据《合同法》第387条的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可见,在仓单上附载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而此权利又具有相应的财产价值,因此,仓单是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所签发的有价证券,这是仓单最基本的性质。(2)仓单具有指示证券的性质。存货人可对保管人予以指示,向仓单持有人支付仓储物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指示证券。(3)仓单是一种物权凭证。仓 ...... 【 浏览全文 】

      仓单是指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中仓单的特征。仓单是指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仓单具有以下特征:(1)仓单是由保管人向存货人签发的。①仓单是由保管人签发的。依据《合同法》第385条及第386条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给付存货人仓单时,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见,仓单是由保管人签发的。由保管人签发,并不要求必须是保管人实际为之。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多为物流企业,要求其实际签字、盖章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实际 ...... 【 浏览全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依《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中存货人的义务。物流仓储法律中存货人的义务:(1)说明义务。该项义务主要是指存货人应当说明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性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合同法》第383条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该项义务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货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 ...... 【 浏览全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依《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中保管人的义务。物流仓储法律中保管人的义务(1)签发仓单的义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签发仓单交付给存货人,这既是其接收存货人所交付仓储货物的必要手段,也是其履行仓储合同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合同法》第385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2)及时受领并验收入库货物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84条的规定,保管人应 ...... 【 浏览全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依《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中保管人的权利。物流仓储法律中保管人的权利(1)收取仓储费、保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的权利。提供仓储服务的物流企业以经营仓储服务作为获取利益的一个手段,收取仓储费等费用是其主要权利。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所提供的仓储服务而应取得的报酬。保管费,是指仓储保管人保管仓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其他必要费用,是指由不可归责于保管人的原因、为了保护存货人 ...... 【 浏览全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依《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仓储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内容一般来说,仓储合同的内容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保管人、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合同目的。该项并不是仓储合同的必要条款,但为了对于合同总体走向、合同解释等问题有所助益,对此加以明确为宜。(3)标的物。仓储合同的标的条款一般应包含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等内容。此外,对于仓储物的计量单 ...... 【 浏览全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依《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仓储合同的特征。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仓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仓储合同的主体是存货人和保管人。就存货人而言,法律并没有对其作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一般民事主体均可成为存货人。但对于仓储保管人而言,法律则对其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保管人必须是具备从事仓储服务营业资格和条件的仓储营业人。具体而言,仓储保管人必须具有仓储营业的资格、具备仓储营业 ...... 【 浏览全文 】

      仓储是物流系统最主要的核心功能之一。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涉及的关系。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并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仓储活动对于加速物资流通、减少仓储保管的货物损耗、增加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仓储活动是为他人货物的储存、流通、运输提供储藏和保管的一种活动。在现代物流不断发展的今天,仓储活动已成为物流流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仓储环节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仓储合同关系和租赁关系等。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零库存”虽然是其努力追求的管理目标,但在现有条件下,这只能是其一个理念而已,物流活动涉及的流通中的绝大部分商品,仍然需要经过仓储,仓储物流在供应链中仍是非常重 ...... 【 浏览全文 】

      仓储是物流系统最主要的核心功能之一。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仓储法律中仓储的概念与特点。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并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仓储活动对于加速物资流通、减少仓储保管的货物损耗、增加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仓储活动是为他人货物的储存、流通、运输提供储藏和保管的一种活动。在现代物流不断发展的今天,仓储活动已成为物流流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仓储,是商品在离开生产领域之后、进入消费领域之前的,供应和消费之间的“停滞”环节。仓储,简言之,即仓库储存和保管。储存就是保护、管理和贮藏物品;保管就是对物品进行保存和数量、质量管理控制的活动。仓储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是一项商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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