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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程序

更新时间2017-12-29 更新7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有关行政赔偿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你想知道更多行政赔偿主体的法律常识吗,欢迎关注大律师网,请律师,打官司,就上大律师网。

      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下面是一则行政赔偿程序案例可供参考!海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裁 定 书(2003)琼行终字第1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庆,男,汉族,1959年11月12日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原海南省临高县加来保温材料厂厂长,住河南省信阳市新马路100号院60号附1号。委托代理人符某光、刘某波,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临高县人民政府。住临高县临城镇县政府大院法定代表人江某安,县长。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住临高县临城镇。法定代表人钟某春,该公司经理。 ...... 【 浏览全文 】

      税务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书进行审查后,填写《赔偿申请审查表》,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和其他赔偿程序比较,税务行政赔偿程序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包括:一是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对等性。税务行政赔偿程序的一方当事人是作为请求赔偿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而另一方则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本身拥有执法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居于支配、管理和单向影响的地位,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则处于被支配、被管理和受影响的地位,他们之间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二是前置程序的要求。税务行政赔偿只能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是属于事后程序。受侵害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单独提出税务行政赔 ...... 【 浏览全文 】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而确定的非诉税务行政赔偿和诉讼税务行政赔偿的步骤。税务行政赔偿程序的内容如下:(一)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方式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单独提出税务行政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 ...... 【 浏览全文 】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指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包括生效的行政赔偿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2.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作为执行内容的义务有:给付义务(金钱、实物、无形财产),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等。3.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义务事实的发生。4.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1年内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是法人、其 ...... 【 浏览全文 】

      单独行政赔偿程序程序问题单独方式是指受害人的诉讼请求仅限于行政赔偿,对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并无具体请求。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争议为前提,具体适用以下情形:(1)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对行政行为违法性已无争议,但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2)行政行为已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但复议机关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机关的裁决。(3)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为终审裁决,赔偿请求人不得起诉,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不服的。(4)行政行为已被法院的判决确认为违法,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 ...... 【 浏览全文 】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行政赔偿申请书后,要进行受案前的初步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该申请书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决定受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且应 ...... 【 浏览全文 】

      行政赔偿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提出;另一种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司法赔偿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程序和司法赔偿程序的区别有哪些呢?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都属于国家赔偿,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如赔偿损害的范围、计算标准、赔偿主体等,但两者之间也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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