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遗弃罪的案例

更新时间2018-01-04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

遗弃罪是指对于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是其他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是管制.遗弃罪在农村比较常见,常常发生在一些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人身上.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几个遗弃罪案例,方便大家更好的认识遗弃罪这方面的知识.

    短暂遗弃是否足以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成立并不仅以时间长短为判断标准,而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实质上剥夺了被遗弃人应得的生活保障和必要的照料,以及这种行为是否产生了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存在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如果短暂遗弃行为导致被遗弃人生命、健康处于危险之中,或者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与成长,即使时间短暂,也可能构成遗弃罪。反之,若短暂遗弃并未产生上述严重后果,一般可能不会认定为遗弃罪,但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或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时 ...... 【 浏览全文 】

      遗弃罪是刑事罪名,很多次不是很了解。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遗弃罪案例及法律分析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遗弃罪。【基本案例】被告人白某,女,个体户。1991年,白某与四川民工朱某相识并同居,还生下一个儿子,后二人分手。白某与他人结婚,由朱某独自抚养儿子。2003年8月,朱某遭遇交通事故,造成瘫痪并失语,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004年1月,白某得知朱某因交通事故将得到十多万元的赔偿款后,在外省办理了离婚手续,赶回四川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随后,白某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与肇事方达成协议书,领取了6万元的赔偿款。收到赔偿款的白某本应在家护理丈夫,为其丈夫治疗,抚养年幼的儿子,但她却抛下病床上的丈夫和年幼的儿子 ...... 【 浏览全文 】

      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缘分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因为夫妻一方生病被另一方抛弃的案例,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大家讲讲夫妻大病遗弃罪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夫妻之间遗弃罪要怎么处理。【基本案情】男方与女方1986年依照乡俗成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刚开始小两口感情很好,日子平平常常。这个男人是一个企业的领导,由于工作、经济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男方逐步就与另外一个女人有了婚外感情。时间一长,这些风言风语就在村内传播开了,终于有一天传到女方的耳朵。由此,夫妇二人感情开始恶化,女方精神受到刺激,逐步变得抑郁、沉默,后来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病情一再加 ...... 【 浏览全文 】

      亲情本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感情,但是有些人会因为种种放弃自己的亲人任其在外自生自灭。比如,重男轻女的家庭遗弃新生女婴、亲生父母遗弃病弱的婴儿、离婚父母不愿抚养遗弃孩子等等。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尽自己应尽的义务是需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我国刑法规定,遗弃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可构成遗弃罪。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一篇子女遗弃罪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遗弃子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男,29岁,浙江省诸暨市人,无业,住诸暨市城关镇望云新村13幢1号3楼。被告人:何某,女,29岁,浙江省诸暨市人,农民,暂住诸暨市安华镇蔡家畈村。被告人赵某、何某于1993年3月15日由广州乘火车至17日到达诸暨市,何 ...... 【 浏览全文 】

      遗弃行为经常发生在老人与子女之间,很多老人在被遗弃后很可能会造成受伤、甚至死亡。那么故意的遗弃行为造成老人死亡的,行为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在本文,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一篇老人遗弃罪案例,让我们遗弃来看看。李某与婆婆张某关系恶劣,长期虐待张某,少食少餐,居住偏屋,有病不予医治不照料,导致张某腿脚风湿严重,胃病严重。2003年10月丈夫外出打工后,李某变本加厉,致使张不堪忍受虐待离家出走,李对此听之任之。后在外出回乡的同村人口中得知张流落他乡已染病身亡。分歧: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该案的定性发生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犯虐待罪、遗弃罪,应两罪并罚。理由是李某主观上有意识地对被 ...... 【 浏览全文 】

6

遗弃罪的案例相关法律讲堂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