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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和终结

更新时间2021-07-20 更新18篇文章 被阅读0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情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在本栏目中,将详细介绍执行中止和终结内容。

    法院在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中的职能有何不同?在审判程序中,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确定事实真相,解释和适用法律,最终做出裁决或判决。这一过程包括了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判决等环节,法院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遵循法定的审判程序和原则(如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等)。而在执行程序中,法院的角色转变为监督和管理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负责启动执行程序,指定执行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甚至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措施。法院在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生效判决的执行力。【相关法条】1. ...... 【 浏览全文 】

    如何启动程序中的财产查核流程?1. 首先,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启动财产查核,如涉及诉讼、执行、破产、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程序。2. 然后,需要向相关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特定个人或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应详细说明查核的理由和目的。3. 法院在审查申请后,如果认为有理由,会发出财产查核令。这个命令可以要求银行、房地产登记处、证券公司等机构提供相关信息。4. 收集到信息后,需要整理并分析,以确定被查核方的财产状况。5. 在查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如财产隐匿或转移,应立即报告给法院,并可能引发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包括财产查核的申请和执行。2. 《 ...... 【 浏览全文 】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享有哪些救济手段?1. 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于法院驳回异议的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2.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存在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3. 申请暂缓执行或分期履行:被执行人如遇生活必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或者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 提起 ...... 【 浏览全文 】

    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程序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民事执行终结申请书范文执行终结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请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 ],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相关知识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 法发[200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全国集中清理执行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民事执行终结申请书范文【通用版】执行终结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请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 ],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相关知识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 法发[200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全国 ...... 【 浏览全文 】

    2019年民事执行终结申请书范文执行终结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请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 ],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相关知识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 法发[200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 【 浏览全文 】

    2019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申请书模板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事实与理由(一)、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王某某随后以民政局为被告、申请人为第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直至行政案件结束后恢复审理。(二)、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了太国用(2000)第某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但王某某对该证据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拒绝质证,现申请人及代理人均因“纪委办案、无法核实”而无法获取该土地使用证的档案材料,王某某拥有并拒不提供该土地使用证的 ...... 【 浏览全文 】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为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 ...... 【 浏览全文 】

    (一)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执行终止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 ...... 【 浏览全文 】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 ,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 ...... 【 浏览全文 】

    一、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 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不能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现有的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执行实践中的做法,中止执行可以分为立法规定的适用情形、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情形以及实践做法的适用情形三类不同的情况。(一)现行法律依据对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作了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款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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