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人防办结合自身实际,向市司法局申报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单项创建项目。
市人防办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办法》,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市人防办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均已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制定了《大连市人防办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人防办各处在法律顾问制度方面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等内容,并督促落实,有力促进了人防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