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五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长谭成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制定《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善行义举,约束和惩戒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用法治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方式。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引领, 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引导和推动市民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要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城市管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切实保护海滨城市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风貌, 以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全力打造热情友好、开放包容、和谐宜居、浪漫美丽的现代文明城市形象,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频共振和硬实力、软实力同步提升。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议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