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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6-08
导读:  我省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瞒报事故真相依法追责本报讯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如何预警、如何处置不当行为如何追责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行了明确。规定,预警行动对应事故划分四个等级。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

  我省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瞒报事故真相依法追责

  本报讯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如何预警、如何处置不当行为如何追责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行了明确。规定,预警行动对应事故划分四个等级。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等7种行为将被依法进行处理。

  24小时值班重大事故立即上报

  明确,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省政府安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当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在川企业、省属重点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重特大事故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场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级别,预警行动对应事故划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治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采取诸如紧急疏散,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等必要措施。

  应急救援中7种行为将被处理

  特别强调,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如出现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等7种行为,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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