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东莞律师 >> 东莞动态

东莞市以“三有”保障困难家庭群众节日期间的日常生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26
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东莞市组织开展市领导慰问困难群众活动,落实元旦春节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以“三有”保障困难家庭群众节日期......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东莞市组织开展市领导慰问困难群众活动,落实元旦春节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以“三有”保障困难家庭群众节日期间的日常生活

一是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有钱买根据市政府,为应对元旦春节期间物价上涨情况,2015年1月,对我市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1-4级残疾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等困难群众共60482人,每人一次性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510元,共3084.58万元,所需资金从市价格调节基金列支,已于1月上旬发放完毕。

二是开展走访慰问,确保困难家庭有人问为让我市困难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我市在2月初,开展主题为“爱心聚东莞,关怀暖民心”的春节慰问活动,市几套班子领导率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分别到各镇街入户慰问部分老党员、低保家庭和困难新莞人家庭,为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徐建华书记、袁宝成市长还分别到大岭山敬老院、大朗敬老院慰问在院五保老人;同时,各镇街组织镇街干部走访慰问其他困难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

三是发放有关补助,确保困难群众有得用为减轻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城乡低保群众的影响,我市继续向全市低保家庭发放食品燃气用水补助,发放标准为60元/人/月。1月份,我市共为低保对象18335人发放食品燃气用水补助110.01万元,所需所有资金由市、镇财政按比例负担,并已于1月中旬发放完毕。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