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网2月14日讯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修订出台了《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里来给大家划重点。
1
第一是办理出国事务;
第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第三是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安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2
无犯罪记录不代表无违法记录,曾被处予行政拘留、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违法记录的不属于犯罪,只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才是犯罪。
3
有具体的办理时限。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现场办理、情形简单的可当场出具;对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除此之外,2018年12月27日省公安厅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户政服务申请办理证明,并可实时查询掌握办理进度。
1
用户进入粤省事小程序,找到模块,找到并点击链接,进入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查看完办事指南后,点击按钮
2
进入人脸识别环节;人脸识别成功后,进入填写信息页面:
本地户籍人员、本地原户籍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
3
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居住证人员信息页,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
非本地户籍学生: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学生证、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开学籍证明,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
4
最后是确认用户申请信息,也可以点击可修改信息。点击,提交成功,可点击,进入我的事项查看进度,点击,可回到粤省事小程序首页
5
申请人申请提交后,可进入我的事项中查看申请的进度,操作步骤:点击,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筛选状态、、
网上申办注意事项
1
目前网上申办对象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并且是我市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其余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公安派出所现场申请办理。
2
选择受理派出所,必须选户籍地或居住登记地派出所,否则将被退回、不受理。
不受理的情况主要包括:非本派出所辖区、申请事由不属于出具范围、申请时段不在受理范围内、申请材料错误或上传的照片不清晰、身份证过期、居住证过期等。
3
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东莞户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非东莞户籍的其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外国人:护照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4
公安机关只出具中文统一板式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