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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市场机制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更新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21
导读:编前语:“XX网12月12日讯 “非公经济50条”提出,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接下来,市国土局将建立透明、公开的市场机制,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机制和加大“工改工”财政补助力度两种方式,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

编前语:“XX网12月12日讯 “非公经济50条”提出,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接下来,市国土局将建立透明、公开的市场机制,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机制和加大“工改工”财政补助力度两种方式,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地参与到东莞的城市更新中。

目前,市国土局已着手制定《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东莞市城市更新财政分成和补助操作细则》两部配套文件,计划于今年底前实施。据介绍,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是为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土地权利人自改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更新,推动连片改造和产业升级,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城市更新前期研究阶段深度参与项目规划设计。

据了解,2015年,我市印发了《东莞市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实施“三旧”改造操作指引》,提出通过公开平台选取合作企业参与城市“三旧”改造,但未出台具体的细则,此次制定《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市国土局希望建立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制度,通过建立公平公开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使市场能够更加透明、公开,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城市更新过程中。

此外,为了增强村集体和企业对改造后预期收益的信心,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工改工”财政补助力度,将在原有补助基础上,把“工改工”项目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全额补助改造主体,而对于75亩以上的“工改工”项目,将竣工验收后5年内入驻企业形成的税收市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补助改造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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