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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5
导读:七部门联合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3月27日-28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水务......
七部门联合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

3月27日-28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全市各镇街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对内业资料审查、外业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各地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清理排查情况、整治整改情况等内容。

验收工作以各镇街上报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为基础,连同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前各镇街整治整改过程再排查发现的新问题,一并列入整治整改和验收范围,每个镇街现场抽查复核的比例不低于“大棚房”问题总数50%。

3月28日,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伟城率领第二工作组对南城、东城、寮步、茶山等镇街“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组现场听取了各镇街“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进展情况,查阅了违法违规项目整治整改档案资料。

工作组认为,各镇街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前期的核查、整改行动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个别“大棚房”整改还不够彻底,部分地块复耕标准还有待提高。

工作组要求,相关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国家和省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标准,确保在3月31日前全面高质量整改到位,通过国家和省的验收。同时要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动态巡查,强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巡查监管,全力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市“大棚房”问题整治验收第二工作组实地检查验收“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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