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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人才社保缴纳门槛降至满1年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23
导读:XX网8月19日讯 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又有新指引啦!东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解决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将于2019年8月31......

XX网8月19日讯 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又有新指引啦!东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解决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将于2019年8月3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积极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进一步做好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推动东莞市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的优化。

办法首次将高端人才单列出来

《办法》是在《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优化,根据近年来东莞出台的各类高端人才优惠政策,将人才子女入学体系分为高端人才和特定企业聘用人才两类,首次将高端人才单列出来。

其中,《办法》所指的高端人才包括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企业人才是指特定企业聘用的管理、技术两类人才。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高端人才及设立的内资、外资企业的人才,其子女入学适用该《办法》。

《办法》明确,符合以下类型的高端人才,其子女可依照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或园区、镇教育部门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这几大类型包括:东莞市特色人才、东莞在站博士后、东莞青年领军人才、入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在莞就业或投资的香港和澳门户籍高端人才。

东莞市特色人才和东莞在站博士后这两类高端人才的子女,初中毕业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被纳入优惠企业类型

《办法》明确,十类企业人才的子女可由市或园区、镇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指标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

这十类企业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首超50亿元、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经本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上一年度财政效益贡献在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上一年度财政效益贡献在各园区、镇排名前30名的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

其中,试点企业原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指标数量按其认定前一年的基础上翻倍配置。试点企业原未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指标,具体档次标准为:试点企业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营业收入2—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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