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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十项准入条件 符合其一即可入户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6
导读:XX网10月10日讯 为优化XX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和管理。符合人才入户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网上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申请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

XX网10月10日讯 为优化XX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和管理。符合人才入户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网上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申请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账户并实名认证,按要求拍照、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据介绍,东莞市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将人才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负责审查申请人守信情况;东莞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两院”院士、技术技能人才、企业自评人才准入条件;东莞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学历类人才准入条件,办理各类人才的迁户手续,审查申请人守法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人在东莞市有自有产权居所的,应迁入该自有产权居所;无自有产权居所的,可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自有产权居所;其他情况的,应当迁入工作单位所在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户籍迁入辖区社区居委会管理,统一登记为非农户口。

人才入户如何监督管理

《实施办法》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的,一经审查发现,相关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且自作假行为被作出处理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入户申请。已获得入户资格的,直接取消其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同时取消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按户籍资格获得的本市相关公共服务及待遇。

此外,用人单位在推荐员工入户时,应确保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在企业自评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审查发现,取消该企业的自评资格。不仅如此,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申请自评资格或入户,相关情况分别纳入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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