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02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氮超出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按照空气质量指数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6.7%。
4月全市发生1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与上月相比,全市SO2、NO2、PM10、PM2.5、O3-8h均环比下降,CO环比持平;全市优良天数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4月全市及五区不达标天数均为1天。
备注: 2019年4月空气质量情况及与上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