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说热点

董小姐,都救不了一个涉毒的宋冬野!

大律师网 时间:2016-10-14 浏览:126

我以为吸毒了都会变成瘦子,
       从来没怀疑过胖子。。。

更何况是这位以一曲《董小姐》开始被关注喜爱,
      被文艺青年亲切称为“宋胖子”的民谣歌手

昨天下午,一条“北京著名s姓民谣歌手吸毒被抓”的消息在网上曝出

随后有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歌手宋冬野涉嫌吸毒已被警方抓获。多次拨打宋冬野本人    电话,但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先来感受下大波网友们的评论:

歌词流:
  逃之夭夭的小栗儿:你爱上一匹野马,其实更爱大麻……咦,又是朝阳区。
  木木夕梦龙:斑马 斑马、你是只会歌唱的的傻瓜、事实证明、你不但会唱歌、而且还是一只会吸毒的斑马!
  伪写手阿修:你再也不是安和桥下清澈的水了。
  新儿酱:我类个去?宋先生你真的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
  心若离不弃:安和桥下再无清澈的水,董小姐永不会原谅你~

调侃流:
  GregHouseMD:现在音乐市场是好了。民谣都能有钱吸毒了。
  林海沙驼:敢在朝阳区吸毒就是TMD变相自首啊。
  越水少女:拍部电影吧,就叫《厉害了我的朝阳群众》。
  柠萌君:想想湄公河里的情节!现实生活中只会更残酷!所有吸毒人员都不可原谅!
  指间匠:原来之前传言他们民谣圈某些人吸毒找灵感是真的。

谁快告诉我!

直到今天下午,宋冬野的经纪公司代表宋冬野向社会公开声明证实此事;

原来真的是你!宋小胖!

有媒体采访律师,表示宋冬野可能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有证据他聚众吸毒的话,会有可能判“容留他人吸毒罪”,据目前信息,警方从现场查获毒品80多克,很可能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等等!先让小编我平复下心情。。。

事已至此,现在想想,小编觉得:大家都在为宋冬野涉毒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该做的是让身边的人远离毒品,不再受到毒品的侵害,我们每个人有义务主动参与、积极禁毒活动,打一场全民禁毒战争。

 时刻提醒自己:死亡是吸毒者的朋友,毒品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有关毒品的法律知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吸毒只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但是违法行为同样要接受处罚。
  其一是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其二是强制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戒毒期限为二年。
  更重要的是,吸毒往往游走于违法与犯罪边缘,一不留心就容易滑向深渊。首先,吸毒可能滑向犯罪的就是非法持有毒品。吸毒者往往会携带一定数量的毒品,但是法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要接受刑事处罚。
  其次,吸毒者往往有聚在一起吸食的习惯,以寻求刺激,但是,聚集在一起就需要场所,提供场所的人往往就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要接受刑事处罚。比如,演员房祖名、张博等人在自己吸毒的同时因为容留了他人吸毒,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因为吸食毒品容易上瘾,且花费不小,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吸毒者而言,他们往往会在吸食毒品的同时,顺带贩卖少量毒品给他人,这叫“以贩养吸”,这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一样要接受刑事处罚。
  最后,由于吸食毒品容易造成人的精神萎靡,经济紧张,产生幻觉,容易滋生诸如抢劫、绑架、非法拘禁、盗窃、诈骗和强奸等犯罪行为。所以,吸毒者往往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关联。吸毒看似不妨碍他人,在法律上也是一般违法行为,但由于与其他犯罪行为关联密切,吸毒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