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奎律师:我参与这些公益是因为我本人具有很强的正义感,不为名利,只为能够尽我所能为推进法治进程尽自己一份微薄力量。2006年,我与维权律师陈岳琴博士一起,联系国内一百多名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联名上书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尽快收回死刑复核权、呼吁建立统一的死刑适用标准,并组织在北京大学资源楼召开了“关于死刑复核问题的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张思之大律师等对我们的主张予以充分的肯定。
2007年初,开始关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的进展和由此引发的公民私有物权的保护以及城市房屋拆迁法律适用的公平性问题,参加了3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 “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对钉子户的产生背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安置补偿等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在宪法修改和《物权法》颁布后向立法机关提交建议书,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和通过谈判定价的商业开发混为一体,违反宪法和物权法,请求启动立法审查程序;同时建议制定《土地征收法》,由公平平等征收取代强制拆迁,以保护公民的私有房屋财产不受非法侵犯。同年6月9日,在北京参加了“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错案再审机制的法律研讨会”,对错案再审启动机制提出理论构想。
2008年,积极参与著名民间组织公盟(阳光宪政法律研究中心)的法律研究和案件维权活动,为推动公民权益和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陕西华南虎事件发生后的2008年10月19日,为了声援广大民众,在成千上万有良知的公民的呼吁下,张律师主持了在北京召开的有众多法律学者参加的“华南虎照事件研讨会”,探讨公权力的公信力和公民的道德底线问题,打虎派领袖傅德志、挺虎派领袖刘里远、周正龙辩护律师顾玉树等与会发言,引起了广大媒体的积极关注。
2010年4月26日,我以个人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提出《对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违宪、违法审查》公民建议书,建议废止现行的土地储备制度,制止违法圈地和暴力征地。该建议在2010年5月6日经《南方周末》报道后(《律师炮轰土地储备制度违宪》),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法制日报》也在2010年5月11日—5月17日连续五期报道(《律师致函立法机关 请求审查土地储备制度合法性》),后《南风窗》、中国房地产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也予以报道,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新华网、中国律师网等众多门户网站都予以转载,在社会上产生了热议,有效地推动了地方政府依法
征地。
2010年11月1日,我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自己历时四年潜心研究草拟的《征地法》(公民建议稿)草案一百条文本,倡导制定征地法,完善征地制度、遏制非法征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法制日报》、凤凰网等多家重要媒体予以报道,有效地推动了征地立法的进展。
2010年11月19日出版的《改革内参》2010年第43期,在头版头条(封面文章)全文刊登我的署名文章《疯狂征地代价巨大》。在该文中,分别阐述了征地引发的耕地急剧减少、地方政府大量囤地造成土地严重浪费、地方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征地引发的犯罪、腐败行为严重、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等主要内容,急呼制定征地法,完善拆迁条例,遏制违法征地和暴力拆迁,该文引起了高层对土地征收立法的高度关注。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