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小苏: 现在男女同居日益常见,在未婚同居期间,哪些是共同财产?
段丽云律师: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段丽云律师: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收缩】
大律师网小苏:那么结束同居关系之后,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发生子女纠纷怎么办?
段丽云律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因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故处理起来只需适用《婚姻法》即可;而对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的较模糊,处理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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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云律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因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故处理起来只需适用《婚姻法》即可;而对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的较模糊,处理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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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苏:夫妻一方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段丽云律师: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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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云律师: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明确规定。
对于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中存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款属于劳动报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进行平均分割;有的认为,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款属于保障性质,是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具有同等性质,可参照其算法,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务中,本人更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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