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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资深离婚律师——郭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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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玲娟律师,浙江大学法学本科,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知产委委员。郭玲娟律师从事法律多年,处理过大量的民商案件,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郭玲娟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离婚析产、婚姻房产分割、家庭财产分配、离婚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中具有独到见解。该所专门承办离婚及相关财产分割、分家析产、离婚股权、抚养、扶养、赡养、遗嘱、继承等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事务,拥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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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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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律师网小王:郭玲娟律师您好,欢迎您欢迎做客本期大律师网律师专访。您是资深的离婚律师。那么在您经手的那么多离婚案件中,您觉得离婚案件中最关键是什么呢?

    宋律师律师:离婚案件中最关键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这个大问题。它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过程。在离婚诉讼中,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情感纠葛。这就需要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细心处理,并以专业的能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大律师网小王:离婚诉讼主要是围绕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进行的。那么我国法律对抚养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宋律师律师: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阅读更多】

  • 大律师网小王:我们知道,离婚财产需要分割的主要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哪些呢?

    宋律师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阅读更多】

  • 大律师网小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宋律师律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阅读更多】

  • 大律师网小王:现在人结婚离婚都要说到房子,房子在夫妻财产中也是占据很大的比重,若房产为婚前购买,婚后加入另一方的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宋律师律师: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均对此有所规定。如果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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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访谈结束语

宋律师律师寄语:勿以事小而不为!

小编寄语:

法律的灵魂当然在于经验,郭玲娟律师就是这样一位法律实战经验丰富的资深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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