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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学律师 执业代码:11507199410211705
      1955年4月11日出生。1994年执业至今。刘大学律师20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执业于《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伦贝尔分所》为高级合伙人,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中,其成功和满意率达70%以上,在民商事非诉讼与诉讼代理中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参与顾问单位重大业务所涉法律事务谈判和拟定合同,其参与的合同金额达十多亿元。
大律师网小程:刘律师,您好!欢迎做客本期大律师网律师专访。您从1994年执业至今,20多年的工作经验,您认为律师的作用体现在何处?
刘大学律师: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给法院。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证据在诉讼案件中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您认为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应注意些什么?
刘大学律师: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在我国,执行难是一个普遍的问题,所以很多时候执行时会有财产保全的情况。请您介绍一下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
刘大学律师: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阅读更多】
执业机构: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海拉尔分所
手机:15847013465
律师执业证:1150719941021170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海拉尔分所(老年大学5楼)
大律师网小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指的又是什么呢?
刘大学律师:证据保全一般因诉讼参加人或申请人提出申请而采取。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据存在地点,以及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和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和理由。另外,对于诉讼前向公证机关提出证据保全请的,可依照有关公证程序进行。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在实务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请您介绍一下录音取证的技巧。
刘大学律师:当录音取证的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是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二是录音器材;三是取证前的准备工作等五个方面。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尽量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电子证据在证据认定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刘大学律师: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在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认定方面,缺乏较健全的法律支持。电子技术对当今社会生活最大的影响之一,是冲击了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原件”、“文书”等概念。相应地,一些传统证据规则阻止了电子数据等被纳为证据的可能性。造成的结果是,大量的诉讼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公正的处理。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但也有例外,请您说一说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情况。
刘大学律师: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民事官司中,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有下列六种情形 : 第一,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此诉讼中,由于被告制造了与原告相同的产品,被告是否使用了原告的方法专利,原告不易举证。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逾期提供证据法院采纳是否合法?
刘大学律师: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后提交的证据是新的证据,则法院采用该证据并据其做出判决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证据不是新的证据,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举证法院仍采纳则是不合法的。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民事纠纷通过诉讼应怎么解决?
刘大学律师:民事纠纷这种案件的发生总而言之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比较多,可是如果在协商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诉讼就是一个必要的选择了。 民事诉讼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这两方面的内容组成。诉讼活动,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能够发生诉讼关系的活动。诉讼活动既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民事诉讼中对案件的主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刘大学律师:在我国,由于社会生活的市场化与法制化,就必然使得越来越多的领域发生大量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因此,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其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越来越宽。但是,不可否认,民事案件可以由多个机构行使不同的权利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法院以诉讼方式、仲裁机构以仲裁 【阅读更多】
刘大学律师寄语: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小编结语:
刘律师的执业经验之丰富,对案件自有独到的分析。任何案件总有转圜的余地,任何人都有值得维护的权利!
本期编辑:大律师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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