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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赟(yūn)律师 执业代码:14403201010278817
      骆赟(yūn)律师,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骆赟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深圳律师协会会员,骆赟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有着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办案过程中,骆赟律师依托于执业以来与深圳市各级司法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建立的良好关系,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断进步,力求卓越。
大律师网小程:骆律师,您好!欢迎做客本期大律师网律师专访!请问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有何区别?
骆赟律师: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请问缓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骆赟律师: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缓刑制度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监禁刑,当所附条件达到时,罪犯就可以免予原判刑罚的执行。因此,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请问死缓是两年后执行死刑吗?
骆赟律师: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死缓执行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主要的决定因素是犯罪行为人在这两年期间的表现,最通常的情况是,犯罪行为人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阅读更多】
执业机构: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手机:18664993083
固定电话:0755-82720304
传真:0755-82725178
律师执业证:1440320101027881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NEO大厦C栋15D
联系信箱:luoyun@youfa365.com
大律师网小程:我国公民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骆赟律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具体应该怎样申请,根据司法部和其他一些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要想获得法律援助,须向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或公证事务的住所地、事实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司法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递交证明本人身份、经济困难(即低于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程:现在网络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网络盗窃。
骆赟律师: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网络盗窃案件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比如从财产性质分类,可以分为现实财产盗窃类和虚拟财产盗窃类;从作案手段来看,可分为单纯网络盗窃类和其他犯罪手段竞合类等等。
大律师网小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碰瓷”事件,请问“碰瓷”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骆赟律师:碰瓷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会受到不同的处罚。碰瓷情节较轻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碰瓷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由于碰瓷的主观目的出于钱财的勒索和敲诈,因此在行为认定时,依据《刑法》中具体的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等具体量刑。 【阅读更多】
骆赟律师寄语: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们将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小编结语:
骆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谨慎、忠诚,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本期编辑:大律师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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