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小何:杨永志律师您好,欢迎做客大律师网律师专访。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公司法律顾问,您能先给大家介绍下公司法律顾问是提供什么服务的吗?
杨永志 律师:
从法律顾问服务的模式来分,我认为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两类。主要提供8种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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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
从法律顾问服务的模式来分,我认为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两类。主要提供8种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三、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四、就客户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五、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六、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七、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八、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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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我们知道,您有十多年上千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您认为,法律顾问有何作用?
杨永志 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一般包括提升公司的外部形象、预防企业纠纷、规避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效益、高效代言、对方震慑等五个方面。下面就这五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一)提升形象。在经营活动中或企业有权益纠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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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一般包括提升公司的外部形象、预防企业纠纷、规避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效益、高效代言、对方震慑等五个方面。下面就这五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一)提升形象。在经营活动中或企业有权益纠纷时,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出现,在预防和减少损失的同时,本身也可帮助企业赢得更高的身份和声誉,让客户或经营伙伴在放心的同时,产生敬畏、敬佩的心理。(二)预防纠纷。法律顾问,正是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三)避险增效。律师在企业决策前,向有关部门和其他企业进行信、资本、年检等情况的调查,可以为企业决策提供正确依据,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把经营效益提高到最大程度。(四)高效代言法律顾问可以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五)对外震慑。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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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目前尚处在发展期,有待进一步的改革完善。这样的经济转型环境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存在的风险和不可预知性还是相当大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企业设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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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目前尚处在发展期,有待进一步的改革完善。这样的经济转型环境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存在的风险和不可预知性还是相当大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企业设立法律顾问职务至关重要。特别如前面提到的中小型企业,碰到法律风险损失时,往往会危及企业生存。同时,我认为现代型企业设立法律顾问,不但能规避法律风险损失,同时能加强企业形象及企业文化建设。国家社会都提倡依法治国观念,企业如同一个微型小社会,一个先进、文明、高效的企业,必定会让法制观念深入企业管理中,同时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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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手机:13985952945
固定电话:0859-8617148
QQ:2625405970
律师执业证:15223200011121484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大道金州体育城大商汇1号10楼
联系信箱:2625405970@qq.com
大律师网小何:一般情况下,法律顾问更多是面向中小企业,请问杨律师这是为什么?
杨永志 律师:中小企业因为受自身资本、规模的限制,一旦出现法律风险,如涉及工伤之类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或者因员工的职务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一个官司就会拖跨一个企业,确实在日常实践中更需要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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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中小企业因为受自身资本、规模的限制,一旦出现法律风险,如涉及工伤之类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或者因员工的职务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一个官司就会拖跨一个企业,确实在日常实践中更需要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在平时完全不具备法律意识,也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那么这种风险就是“防不胜防”的。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就是专门针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经常性防范和有效规避,能将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即使发生了风险,也能在第一时间针对企业的特点制定出相关方案,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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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对于中小企业主,您有什么建议吗?
杨永志 律师:从中小企业主的层面来说,首先要不断吸收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明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个机构、岗位的责权利细则,并通过制度规定成文细化进行落实,强化企业及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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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从中小企业主的层面来说,首先要不断吸收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明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个机构、岗位的责权利细则,并通过制度规定成文细化进行落实,强化企业及人员管理;其次由企业法律顾问参予到各部门的制度成文化管理当中,从而使法律事务细化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有利于法律人员对企业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双方的融洽性。最后,还可定期为各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各自的工作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法律宣讲工作,让法律服务不仅深入到企业,也深入到企业人员心中,这样才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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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法律顾问的服务很多跟重大合同的审查有关,请问杨律师,重大合同是指哪些合同?有什么标准?
杨永志 律师:重大合同一般是指对合同各方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比如涉及到并购、重组、资产置换、上市、投资入股、不动产、知识产权等的合同,我们一般以合同标的的大小、履行期间的长短、各方权利义务的复杂程度等为标准来评判。
杨永志 律师:发生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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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那么,在重大合同的审查上,主要审查哪些问题?
杨永志 律师:法律顾问在对重大合同的风险管控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签约各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履约能力的尽职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等。
杨永志 律师: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予以执行。通常,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一定的比例;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约定不明确,会造成法院无法确认违约金数额,比如:当违约金按照逾期期限来计算时,其起止期限难以确定时,就无法计算迟延付款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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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重大合同的可行性是怎么评审的?
杨永志 律师: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包括法律方面的可行性、财务方面的可行性、行政方面的可行性等,我们一般会审查相关资料、做尽职调查,然后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对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做出判断,提供给我们的客户。
杨永志 律师:在各种经济合同中,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在使用保证方式时,应当注意:第一,选择的保证人必须有担保能力。第二,订立保证合同,必须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如果仅提供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保证人仅口头同意保证,这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证。第三,明确保证的范围。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实践中,有些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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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法律顾问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调查重大合同的风险因素?
杨永志 律师:第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调查。要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二,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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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第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调查。要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二,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第三,是否有担保。为了防范风险,对于重大合同,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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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企业签订重大合同是如何避免风险,您有什么经验或者是建议?
杨永志 律师:好的,云南专项法律顾问网律师团队在长期服务的过程中,在签订重大合同的风险管控方面,积累了许多的经验。总结如下:1、要全面分析对方资信、实力;2、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完善合同文本和相关条款;3、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及签字,审查盖章单位和签字人的授权范围;
杨永志 律师:
好的,云南专项法律顾问网律师团队在长期服务的过程中,在签订重大合同的风险管控方面,积累了许多的经验。总结如下:1、要全面分析对方资信、实力;2、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完善合同文本和相关条款;3、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及签字,审查盖章单位和签字人的授权范围;4、履行过程中要跟踪审查对方的资信、履约能力等,并保存好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5、出现纠纷时要做好诉讼、调解、变更协议等多种准备;6、向专业律师请教并作最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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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何:感谢您的答疑解惑,最后想请您谈谈,在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深耕十余年的感想。
杨永志 律师:
无论是针对个人当事人或是企业单位,我的工作都秉承“认真”二字;我是法律工作人员,同时心中一直怀着“公平”理念。对我来说,无论诉讼输赢,非诉讼事务的效果如何,但求无愧于心,无愧于我的每一位当事人。
杨永志 律师:
对于股权众筹“冰火两重天”的现状,我认为,目前的环境,跟当初的立法背景有了不同,立法机构应该讨论这个问题,对于“公开”与“不特定”的理解与界定需要监管部门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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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志 律师寄语:
受君托,忠君事。认真做人,专心做事,是我一生追求的境界。执业三字经:“勤”、“智”、“诚”,用我的勤奋、智慧和诚信,为您排忧解难、添砖加瓦。
小编结语:
中小公司,尤其是小微型企业,鉴于公司发展阶段财务方面并不是合适单独设置法务部门,但企业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生产、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所以,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服务,应当是企业发展的助力器。
本期编辑:大律师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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